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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综合办公室学习《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精神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7-6-10 10:20:33  浏览次数:1534次

  6月8日,示范区综合办公室召开会议,组织从事督查工作的有关人员,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并结合示范区督查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研讨。

  会议指出,督促检查是推动决策落实的有力手段,是把决策变为现实的桥梁。《意见》的下发,是要求我们要高度重视督查工作,将督促检查作为党工委、管委会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要求我们要把求真务实和狠抓落实上升到推进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项工作的基础性、根本性的战略高度来认识。

   会议要求,一是要深入细致的研究《意见》精神,深刻领会其重要意义,从思想上、政治上、业务上武装、充实和完善自己。二是我们要以《意见》为指导,适应新形势,力争使自己真正成为能够处理各种复杂问题和情况的多面手,积极发挥决策参谋助手作用。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区综合办公室(督查)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创新督查方式,打破“单打独斗”和职能部门重复、交叉督查的惯有模式,努力形成统筹联动、分级负责、齐抓共督的大督查格局,通过有实效的督促检查,把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重要决策和部署变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不断开创示范区督查工作新局面。(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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