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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关于开展河南省营商环境“获得电力”指标评价的通知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2-29 08:40:07  浏览次数:2406次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各市供电公司:

  为持续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提高用户电力接入效率,降低用户接电成本,客观评价用户“获得电力”感知,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联合开展营商环境“获得电力”指标评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及周期

  以市为单位,对于10千伏及以下接入的企业用户,抽取样本,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按季评价并发布评价结果,其中一季度评价结果,参照我省2018年“获得电力”评价中的观察值(2019年前3个月评价情况),并综合实际情况发布。

  二、评价指标构成

  在全面对接世行“获得电力”指标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设置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10个。指标设置、释义和权重详见附件。

  三、评价数据采集

  依托第三方机构,通过问卷调查、场景模拟、上门走访、用户座谈等方式,获取用户真实感知和体验,从用户视角获取指标数据。

  四、评价结果计算

  与世行评价采用的“前沿距离得分法”(DTF)保持一致,以市为单位,测算参评市各项指标前沿距离得分并进行评价。指标按百分制计算,设基础分和排名得分两个部分。其中,基础分为60分,排名得分按各市各项指标前沿距离得分排名后,第一名得40分,其他市得分按名次逐次递减,递减分值为40/(市总数-1)。

  五、数据采集范围

  各市调研不少于3个政府相关部门(对于有县域的市,要包含1个县级政府部门),随机抽取30至50户用户(对于有县域的市,市县按照5:5的比例)进行数据采集。

  六、强化组织实施

  各市发展改革委、供电公司要高度重视,采取得力举措,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地见效,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组织做好采集数据、开展座谈等工作。

  附件:河南省营商环境“获得电力”指标评价体系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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