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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直单位请注意,这项评议事关奖金工资!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5-20 17:47:37  浏览次数:2770次

  近日,中共濮阳市委办公室、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濮阳市市直单位社会满意度评议工作方案》通知,旨在以社会满意度评议工作促进市直各单位优化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提升服务效能,推动濮阳高质量发展。

  按照评议工作方案,我市纳入评议的市直单位共101个,分为4个类别。其中,市委工作机关及部分人民团体15个;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5个;市委、市政府直接管理或部门直接管理的单位28个;中央、省驻濮单位23个。

  评议工作原则上每年2—3次。主要评议各单位工作实绩、工作效率、服务态度、廉洁从政、社会影响等5个方面。按评议对象的类别确定评议人员,并赋予不同的分值权重。评议人员分为市四大班子领导及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两代表一委员”,机关干部代表,群众及企业代表等4个层面。同时,进行网上评议。

  由第三方机构建立评议人员数据库,每次评议时从数据库中随机抽选参与评议人员。每个评议项目设“满意、基本满意、不了解、不满意”4个选项,满意为100分、基本满意为80分、不了解为60分、不满意为20分。

  在濮阳新闻网、濮阳网等主要媒体、网站或公众号开辟“市直单位社会满意度评议专栏”,线上征集网民和社会各界对参评单位的意见建议。

  综合现场评议、书面评议、网上评议结果,公布各被评议单位最终得分。

  对评议得分前3名(市委工作机关及部分人民团体前2名)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连续2次获得上述位次的,行政事业单位增发1个季度平时考核奖奖金或绩效工资增量,其他单位参照行政事业单位标准增发绩效工资;连续3次获得上述位次的,增发半年平时考核奖奖金或绩效工资。奖励资金按财政供应渠道解决。对于中央、省驻濮单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评议结果,建议按上述标准进行奖励。

  对评议得分后2名(市委工作机关及部分人民团体最后1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由分管市领导约谈该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连续2次处于上述位次的,行政事业单位扣发1个季度平时考核奖奖金或绩效工资增量,其他单位参照行政事业单位标准扣发绩效工资,同时取消单位综合考评评先资格,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连续3次处于上述位次的,扣发半年平时考核奖奖金或绩效工资,同时取消各项工作评先资格,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警告处分。对于中央、省驻濮单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评议结果,建议按上述标准进行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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