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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县(区)重型运输车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濮督通〔2018〕11号)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8-6-26 11:05:22  浏览次数:3307次

6月份以来,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联合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对我市各县(区)重型运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持续督导核查。

  截至6月19日,全市共设置重型运输车辆执法检查站点19个,抽检本地和外地重型运输车共计26265辆,其中尾气超标车辆447辆,尿素设备不合格车辆1848辆,油品质量不合格车辆45辆,查出问题共计2340个。各县(区)具体进展见下表。

  从督导核查情况看,各县(区)对重型车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站点设置规范,车辆检测数量较前段明显增多,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各县(区)进展不平衡。开发区检测车辆目标完成率较低,为50%;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查出问题数量较少,仅占实际抽检车辆数的3.29%。二是尾气检测仪第二次计量校准工作滞后。截至目前,濮阳县4个、南乐县3个、清丰县2个、开发区1个、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个等11个检测点尾气检测仪尚未进行第二次计量校准。三是油品抽检结果反馈不及时。除华龙区、开发区、范县反馈部分抽取油品的检测结果外,其他县(区)均未及时准确反馈油品抽检结果。针对上述情况,各县(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主体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工作标准,认真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将继续加强督导,并持续通报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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