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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情况通报(五)(濮督通〔2017〕60号)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7-7-22 11:30:14  浏览次数:5117次

  按照省政府棚户区改造项目“8月底开工率达到100%”的要求,各责任县(区)多措并举,自我加压,强力推进棚改项目建设,调整后的50个棚改项目基本全部达到了开工条件。7月3日至9日,市委组织部、市更新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联合督导组对各县(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了全面督导考核。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经与省住建部门协调,结合我市棚改工作实际,2017年原定下达我市54个项目的任务调整为50个、43384套,其中22233套为货币化安置,21151套为实物安置。其中调减项目5个,即濮阳县供销社家属院片区、濮阳县标准件厂(生物化工厂、塑料印刷厂)改造项目、清丰县朝阳路北片区(一期)、华龙区一机厂生活片区和长庆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调入项目1个,即濮阳县盘锦小区二期改造项目。

    二、工作成效

  1.省定开工任务完成。止目前,按省定标准,50个项目已全部开工,开工率100%。

  2.货币化安置成效显著。22233套货币化安置任务全部完成,完成100%。

  3.拆迁有了新进展。26个项目实施了拆迁,其中20个项目已基本拆迁完毕,6个项目正在拆迁,共拆迁8573户,占计划拆迁户数的30.8%。

    4.资金筹措有较大突破。年度计划投资87.5亿元,授信或达成协议金额47.8亿元,争取上级资金2亿元;到位资金33.7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38.5%。

  三、存在问题

  一是开工套数有待提高。南乐县、台前县、工业园区等虽已全部开工,但开工套数较少。二是部分项目手续不完善。因项目手续繁多,土地报批时限长,征地资金及手续办理费用到位不及时,群众工作难度大等问题,导致部分项目手续办理滞后。如工业园区棚改二期项目。三是个别项目安置补偿协议签订不理想,存在为完成任务突击签订团购协议而未签定群众安置补偿协议现象,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和细化,如开发区后漳消村、华龙区梁昌湖村等。四是项目前期手续慢,影响了资金筹措。手续不完善,直接制约了融资效果。部分项目争取的上级棚改专项资金滞留时间较长,使用不及时,没有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下一步,各责任县区要突出重点,找准差距,结合实际,有的放矢,强力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部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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