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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暗访情况的通报(濮督通〔2017〕53号)
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督查局  发布时间:2017-7-10 07:50:35  浏览次数:2431次

  6月30日,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组织人员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地考察标准,对部分城市社区、村中村进行了暗访。现将暗访情况通报如下:

  农行家属院(振兴路西侧)电线凌乱不规范,楼道口内垃圾清扫不及时,卫生环境较差。锦绣花园(建设路南侧)部分垃圾箱损毁未更换,且外体污渍未清洗。庞王合村内道路坑洼不平,废品收购站未取缔,杂物乱堆乱放,垃圾随处可见,未见乡村民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标语。裴王合村部分垃圾箱损毁未更换。水厂家属院(胜利路北侧)步道砖损坏、楼道墙皮脱落严重,居民存在乱披乱挂现象。谢庄村报栏内报纸长期未更换,残败不堪;地面垃圾清理不及时。绪村个别垃圾箱损毁未更换,数量较少、标准低;生活垃圾不入池,随意堆放。东白仓胡同内垃圾较多,车辆乱停乱放,垃圾箱较少。中原乙烯家属院(长庆路西侧)东门口宣传栏破损,部分住户杂物乱堆放乱,未见社区居民文明公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栏。白云花园(玉门路东侧)未见社区文明公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栏。

  加强城中村、社区文明建设工作,是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需要,更是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文化生活质量的需要,各县(区)及各责任单位要紧紧抓住创建“为群众谋利益、让群众得实惠”这个根本,齐抓共管,精益求精,注重细节,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开展。同时,要互相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进一步营造人人参与文明城市创建、人人争当文明使者、人人展示文明形象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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